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21〕47号)精神,我处组织开展了2022年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审,决定对397个项目予以校级立项资助 (见附件1);确立35个项目为校级培育项目(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项目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2022年9月,学校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23年4月,学校将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经费资助
具体项目经费资助安排,将根据2022年专项经费预算情况另行通知。
三、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
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并根据项目(含校级立项项目和校级培育项目)研究进展状况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校级培育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自动转为校级项目进行建设。
(二)创新训练类项目以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为主,以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活动为主的项目可参与创业训练类项目或创业实践类项目的申报。
(三)各学院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监管,并提供良好研究条件,推动项目顺利开展。
(四)项目组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须注明“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
附件:附件1: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名单.xlsx
附件2: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校级培育项目名单.xls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