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22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21〕46号)和《福建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意见》(师委宣〔2019〕11号)精神,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教务处处务会议审议、校内公示,确定《近代物理实验》等41门课程为我校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从2022年5月起至2024年5月)。
二、经费资助及管理
(一)经费资助
每项建设经费2万元,其中,教务处资助1万元、学院需按1:1配套支持1万元。
(二)经费使用
教务处资助1万元用于示范课程说课和片段教学设计的视频拍摄,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并在课程思政平台展播;学院资助1万元用于教师课程建设经费。
三、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课程育人教学任务,结合学科和专业特色,认真梳理课程知识结构,深入挖掘课程内容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并将其融入课程教学过程中,提高课程育人水平。
(二)各项目应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建设标准进行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示范课申报,所在学院应确保经费支持课程建设,督促项目负责人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重视课程评价体系的完善,将课程思政教育的评价纳入课程评价中,学校视情采用听课、评课等方式对立项课程开展评估。
(四)项目成果具有价值引领作用,成果形式应以课程视频展播、改革举措、建设成效、学生受益情况等为主要素材,在学校指定课程思政平台进行展播,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成果,按要求提供课程有关的图片、视频和文本等内容。
各学院须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经费汇总表(附件2)交教务处备案,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此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联系电话:22867391。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