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委综〔2013〕18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纪工委的部署,全面系统地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福建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省教育纪工委《关于推进福建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立足学校实际,以规范职权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使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各单位、各个管理环节、各个岗位和各个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围绕职权运行流程,从岗位、单位和学校三个层次,运用岗位定责、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控等手段,准确排查职权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循环周期,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领导带头、权力公开、流程监管、节点控制、制度约束、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目标要求。通过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单位职权、岗位职责与廉政责任,优化业务流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职权运行,健全廉政风险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的机制,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在2013年底前建立覆盖全校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福建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 萤
副组长:黄汉升 许歌平
成 员:林和平 王建南 汪文顶 李 敏 许 明
凌启淡 王长平 杨玉盛 郭警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防控办”),挂靠校纪委、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许歌平兼任,成员为学校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和人事处等单位负责人。防控办负责对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校党委统一领导,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校领导按照分工对所分管的部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2.组织宣传动员。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文件规定,抓好本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明确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查找风险点。
3.编制岗位职责。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样式见附件1),送人事处审定并在校内公示。个人岗位职责包括工作项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所需知识能力四个方面内容。
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于5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办公室。
(二)排查风险阶段(5月21月-7月15日)
按照“梳理岗位职权-规范权力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的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思想道德、制度机制、权力运行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任务有四项:
1.梳理岗位职权。摸清职权底数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各类职位、职权、职责进行系统清理,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单位管辖事项、服务对象的范围,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取得依据、对应的制度规范,制定职权目录,填写《单位职权目录表》(附件2),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时,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时限和廉政要求。
《职权目录表》于5月31日前报送校防控办。
2.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对照工作程序,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对办理主体、条件规则、实现步骤、流转程序、办理期限、运行方式、监督方式等方面作出严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职权运行每个环节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对于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职权,按照法定程序绘制流程图,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实际运转的工作程序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样式见附件3),并对职权运行流程进行汇总(样式见附件4)。
职权运行流程图和汇总表于5月31日前报送校防控办。
3.查找廉政风险。着重抓好三个重点环节:一是把握三个层面。学校层面,重点查找学校领导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单位层面,重点查找职责范围内涉及决策、人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职权行使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岗位层面,重点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二是采取三种方法:环境风险分析法,即针对行使职权涉及的外部环境因素,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查,查找廉政风险点;流程图分析法,即根据岗位职权运行流程图,分析查找职权运行各个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由事及人分析法,即通过对管理、服务等业务的异常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查找背后的人为因素,查找廉政风险点。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查找风险点要坚持“四评一审”,即严格执行个人自评、岗位互评、群众点评、集体评议等程序,查找出的风险点提交学校防控办审核把关。
各单位要对照部门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单位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附件5)和《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附件6),于6月20日前报送校防控办。
校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按照省教育纪工委的要求分别填写《校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表》(附件7)和《校级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表》(附件8)。
4.评估风险等级。校防控办组织对各个岗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逐个进行分析评估,依据岗位职权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经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填写《单位廉政风险识别一览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一览表》。
(三)防控风险阶段(
针对不同类型廉政风险和等级,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即针对思想道德风险,深化廉政教育;针对制度机制风险,建立健全制度;针对权力运行风险,加强权力监控。通过风险预警、措施执行、考核评估、科技防范,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由各单位研究制定,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9)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10),于
1.深化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尤其是要突出岗位廉政教育,注重收集整理各个工作岗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典型案例,针对工作岗位开展警示教育,融岗位风险警示教育于行为规范教育、党纪法纪教育、业务学习、日常工作之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健全制度。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照排查出的风险点,建立健全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规则,制定和实施针对薄弱环节的补漏防控措施。
3.加强权力监控。一是分权防控。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是程序防控。依据规范、高效原则,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事主体、依据、流程、期限、监督渠道等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加强程序防控。三是示权防控。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经费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和招生考试等,加大公开力度。
4.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二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采取定期自查、不定期抽查、师生评议、年度考核等方式,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核之中,把考评结果作为奖励、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科技防控机制。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校园网,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机制,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四)考核总结阶段(10月16-12月31日)
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目标是否实现,对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要重新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对策,直至实现目标。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开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防控办将于年底组织人员来校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扎实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学校防控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育收费及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基建(修缮)项目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学校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招生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和规范学术活动等十个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要把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融入教学管理之中,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权力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体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成效。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等的监督作用,拓展师生参与监督的渠道,切实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激发整改动力,强化履职意识,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抄送:省教育纪工委。
校领导、助理。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