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纪委
10月24日,记者从福建省效能办获悉,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72个单位被确定为“马上就办”示范点的创建单位。此举旨在通过示范点建设,在全省形成示范效应和标杆意义,进一步推进全省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今年5月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深入动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推动“马上就办”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效能办决定在全省开展“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活动,并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筛选出72家单位作为重点创建单位,并出台《“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标准》,包括组织保障有力、制度建立健全、活动重点突出、群众评价满意等四个方面25条标准,如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并编制目录和指南,向社会公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一般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复杂项目不超过5个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审批承诺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本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当日办结率达60%以上;对群众反映投资环境问题的投诉,马上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等。
据了解,整个创建工作将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示范点创建单位须按照“马上就办”活动的要求和创建标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着力培育打造,努力建成一流的示范点。今年底,省效能办将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对示范点创建情况组织检查,对符合标准的将正式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