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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2名(含备选名额1名),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 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推荐程序
1.有意申请国内访问学者且符合条件者,可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www.train.whu.edu.cn) 查询接受高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有关收费情况(包括培养费和住宿费),下载和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为了提高录取率,建议申报者先与对方高校的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2.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将《推荐表》(含电子文档)于2012年4月5日前递交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择优推荐。联系电话:22867361,电子邮箱:rsc_szk@fjnu.edu.cn 。
四、经费资助
访学所需经费按照“四个一点”的原则筹措,即教育部资助一点,接受学校减免一点,选派学校支持一点,访问学者承担一点。教育部将对入选本项目的访问学者按5000元/人·年的标准资助部分培养费。访学期间的其余费用,我校将根据有关进修规定予以一定额度的资助。
附件:1. 《
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教师司〔2012〕9号)
2. 《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doc
》(教人厅〔2004〕8号)
3. 《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
二
○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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