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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校历和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教学时间

1.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应于2022617日前结束。

2.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工作:应于202263日前结束。

(二)考试时间

1.期末考试:2022620日—202275日进行。

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补考: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其他考试:学期中结束的部分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课程、实验课等课程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考试方式

各课程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性质,并结合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在保证考核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既定的考核方式。如考核方式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不相符,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排考安排

(一)进度安排

各学院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安排,并按以下时间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1.2022520日前: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中进行考试任务维护、考试卷号维护,并完成“集中排考管理--集中考试时间安排”。

2.2022523-527日:教务处进行考场安排,各学院完成监考教师安排。

3.2022530-63日:考表信息核对和发布等工作。

(二)系统设置

其他形式考试在教务系统应做相应的设置:

1.免监考:

(1)试卷编号:专业课程独立成班由系统自动生成试卷编号;专业课程是与其他班级合班的,应在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考试卷号维护中对免监考班级的进行“修改试卷号”(可在系统试卷号后加“0”或“1”以示区别)

2)监考标识。在考务管理--监考管理--人机监考安排中在“备注栏”填写“免监考”。

2.开卷考:在教务系统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维护--设置考试方式--选择“开卷考试”。

3.重修考试:重修的学生直接参加对应课程的期末考试,开课单位应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至教务管理系统相应教学班中。

(三)考场座位安排

1.平面教室,应隔位安排;阶梯教室,应隔排隔位安排(平面前排可不隔排)。

2.不同课程安排在同一教室考试的,应按照单、双排分开的原则实行隔排隔位安排。

3.开卷考试考场可只隔位安排。

四、监考老师安排

(一)每个考场均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

(二)《军事理论》课程由考试学生所在单位指派2名监考教师、试卷由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派送。

(三)其他课程“监考教师1”由开课单位指派并负责派送试卷,“监考教师2”(或“监考教师3”)由考试学生所在单位指派。

(四)免监考的班级

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按上述要求安排监考老师;

专业课,不安排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老师负责。

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场,组织学生按教务管理系统生成的座位号有序就座,并做好参考学生证件查验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试卷要求。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考前保密及考试后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开课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试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操作。

(二)证件要求。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餐卡无效)。

(三)教室借用。期末考试期间,原则上暂停办理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借用。确需借用教室进行辅导或组织分散考试的,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向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另行申请。

(四)信息查询。师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各门课程的考试、监考安排。

各学院应以“产出导向(OBE)”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按照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做好各门课程的考核与评价,尤其是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5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