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1年接收选留毕业生报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 8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到地点:新校区行政大楼604室(人事处人事科)。
3.报到需提交材料: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若博士学位仍在公示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及近期白底彩照一寸3张。
请各单位通知2011年接收选留的毕业生带好有关证件前往报到,详情请见我处网页毕业生《
报到须知.doc》和《
落户须知.doc》。
另外,请各单位督促接收毕业生与所在毕业学校联系,尽快落实人事档案是否已转入我校,以便报到之后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报 到 须 知
☆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若博士学位仍在公示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到校人事处报到。外省毕业生报到之后须办理《报到证》核签手续(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地点:省公务员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时需领取的材料如下:
| 序号 | 领取材料 | 备 注 |
| 1 | 往用人单位报到介绍信,校徽(各1份) | 医保手续、借书证由工作人员在报到现场受理。 |
| 2 | 教职工简明情况表(2份) | 单位分党委或总支签章后交校人事处审核后返还一份给单位 |
| 3 | 干部履历表(1份) | 单位分党委或总支签章后交人事处 |
| 4 | 常住人口登记卡(1份) | 仅限落集体户,落户后交人事处,具体要求详见落户须知 |
| 另,还需提交的材料: |
| 1.相片(头像规格为两寸,请在背后签名并注明单位)(1张,做工作证),由各单位指派人员于9月中旬左右前来我处办公室领取工作证后统一分发。 |
| 2.校内农行活期存折第一页或储蓄卡的复印件[持身份证到校内农行储蓄所办理(老校区综合体育馆一楼)](1份,转入工资用)。 |
| 3.身份证、历次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复印件一式3份(用A4纸复印)(若原有职称与聘书的,一并复印)。 |
| 4.登陆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fjnu.edu.cn/)教师服务中心窗口(工号于报到时确定,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填写《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3份)后盖章。 |
| 请各位新进教师将上述2、3项的表格(已签章)连同还需提交的材料务必于8月22日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
☆注:1.需要落户的毕业生须尽快持报到证原件去落户(详见落户须知),落户之后将报到证原件交回,以便审批工资之用(签章后的报到证请自行复印几份,办理医保卡等手续需提供)。
2.省公务员局审核签章时间为毕业生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其他以校人事处签章时间为毕业生正式参加工作时间[所填的相关表格(含今后)的工作时间均以此为准]。
祝各位毕业生到新的工作岗位万事如意!
毕业生落户须知
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按以下原则落户:落实接收单位的,在接收地有非农业户口直系亲属的,落在直系亲属中;接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户;接收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迁入单位集体户。
户口迁入所需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
1.报到证(需加盖省人事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校人事处、用人单位公章)及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
5.户口迁移证(外校毕业生)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在本校或福州);毕业生改派的户口迁移证须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办证大厅盖户籍专用章;
6.近期(三个月内)黑白(或白底彩照)平面免冠的大头照相片一寸一张;
7.提供本人父母亲姓名及及身份证号码;
8.常住人口登记卡(落我校集体户,户主为郑卫峰,落户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内容由对湖派出所负责打印,本人无需填写)。
注:落我校集体户者前往仓山区对湖派出所(首山路),独立落户者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特别强调:办理好户口关系后,务必及时将<< 报到证>>原件上交校人事处,以便追加工资基金及存档;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口)由人事处代收后统一交至旗山校区保卫处户证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