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我校实验幼儿园程丹琳、张景华2位同志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若有异议,请于11月4日下午5:00前向校监察处和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反映。 公示时间:10月28日—11月4日 申报材料公示地点:所在单位和人事处 联系电话: 监察处 22867115 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 22867353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