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人〔2009〕51号 各有关单位: 经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教育厅闽教职改〔2009〕43号文批准确认柳国辉等43位同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 附件:柳国辉等43位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柳国辉等43位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柳国辉 刘冬岩 王伟宜 张俊峰 经济学院:陈晓枫 朱鹏颐 陈玲芳 王 平 文学院:于英丽 王宏生 吴金花 赖彧煌 传播学院:师 杰 叶 勤 叶凤琴 法学院:丁兆增 张勇虹 公共管理学院:傅慧芳 陈友良 黄宁莺 音乐学院:叶佳亮 臧 欢 魏 炜 美术学院:王一旺 康会永 黄映恺 体育科学学院:刘祖辉 褚 斌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林新棋 柯品惠 陈荔聪 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卢 宇 郑卫峰 化学与材料学院:高 勇 孙建平 刘欣萍 地理科学学院:李春华 李守中 祁新华 郭剑芬 陈志强 生命科学学院:黄 浩 蒋咏梅 主题词:人事 职称 任职资格 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09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