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人〔2009〕50号 化学与材料学院: 经学校推荐委托,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闽人复〔2009〕219号文批准确认化学与材料学院李小菊同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9年9月27日。现予以公布。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任职资格 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09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