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闽教科[2009]4号文)的通知,今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按通知(附件1)要求组织教师申报。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A类申请书(附件2)一式四份、B类一式三份,A类面上项目应在申请者所在院所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2.中、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A、B类项目请各单位按汇总表格式排好顺序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4.A类面上项目各学院申报数不限,A类重点项目每院限额申报一项,于3月31日前交于科技处。 二.截止时间: 2.A类项目截止时间:4月10日 3.B类项目截止时间:6月20日 附件: 1.闽教科[2009]4号文《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2009年) 3.2009年福建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师大科技处 2009年3月12日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办科〔2009〕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通知 有关高校: 现将2009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突出选题的自主创新性;把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有利于承接高层次科研课题,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 3、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联合攻关和产学研联合的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4、优先支持符合“高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要求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强度 2009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指我厅立项学校按比例配套经费的项目,A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种,列为 A类重点项目的我厅资助经费5万元,学校须按不低于1:0.5比例配套经费,重点项目择优推荐教育部科技重点项目;A类面上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学校须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经费。B类指我厅立项各校自筹经费的项目。 鼓励学校加大立项课题经费配套力度,未提供经费配套的项目承担单位,酌减下一年度资助项目数。 三、 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负责人系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中、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申报A类重点项目应以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限省重点建设高校申报。 3、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面上项目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申请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5、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6、课题负责人承担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含B类)尚未结题的不予以立项资助。 7、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我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论证,择优予以资助。 8、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3),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3份。 2、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盖公章,并将其电子文本发至jytkjc@126.com。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A类项目:2009年4月10日 B类项目:2009年6月20日 附件:1、2009年福建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 3、有关高校申报A类科技项目数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高校 科研 申报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3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