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11〕5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星火计划
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011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安排,将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重点,围绕我省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省内外现有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县域经济和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与服务。为了做好本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应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已有的省内外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以及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等。
3、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4、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星火计划项目选择“重点项目”类型申请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选择“创新资金项目”类型申请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
四、其他申报事宜
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我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名额。
2、项目申报条件见相关附件。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其它在研项目或项目已结题但尚余项目经费的,应于
附件:1.星火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3.2011年省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4.2011年省科技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
5. 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格式)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附件1
星火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科技进步,通过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城镇化与村镇建设技术应用、科技人员农村创业、农村科技创业组织培育、农村信息化、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等六类项目重点示范,推广农业“五新”成果,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建设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科技要素和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城乡统筹发展,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
一、 支持重点
1、农业“五新”示范:重点支持农林作物优良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综合处理技术,优质抗病畜禽、水产新品种快速扩繁技术;粮油优良新品种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蔬菜、果树、花卉等新品种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畜禽、水产良种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林、竹优质高产定向培育技术以及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的应用示范;新型农药、肥料新产品及科学施用技术示范;农业新装备专业化服务技术示范。
2、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大宗农产品和特产资源精深加工技术,鲜活农产品高效、安全、低损耗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人工林木(竹)材加工利用技术,农林产品综合利用技术,以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产业化示范。
3、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支持面向农村科技咨询、培训等服务的星火科技“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
①示范县应符合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基本条件,在促进科技进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具有较好的科技工作基础,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有基本的财政科技投入。
②每个示范县应重点围绕1个支柱产业,集成示范与推广对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农业“五新”与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区和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推荐的产业应为当地具有资源、环境和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的涉农主导产业,在全省有一定地位和影响,有助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
③要求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项目须有高校、科研单位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和新技术来源,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参与项目实施,并有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特派员团队。
④需提供包含产业基础和优势、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目标、实施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详实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
⑤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项,目前尚有国家科技富民强县及省级一县一业在研项目的县(市、区)暂不推荐,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50万元。
⑥项目申请书及《实施方案》等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到我厅星火计划办公室,并提供当地县政府的推荐函。
2、城镇化与村镇建设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①示范点在我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中遴选。
②重点围绕农村生态环境、资源有效利用等民生问题,集成示范已有技术成果,建设高效农业或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或推广农产品加工循环产业链集成技术及无公害果蔬等农产品产供销集成技术,形成具有较大应用规模、辐射带动作用强、效益显著的规范化模式。
③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和技术支撑单位,要有明确的项目实施单位和技术负责人。
④每个设区市限额推荐1项,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3、科技人员农村创业示范项目
①由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与科技特派员及派出单位联合申报。示范基地的依托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特派员为项目负责人。
②优先支持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优势特色产品开发,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③每个科技特派员及示范基地限报1个项目,正联合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示范基地及科技特派员不再申报。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4、农村科技创业组织培育示范项目
①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在种业、饲料、农业装备专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冷链技术方面的科技创业示范,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
②优先支持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规模较大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的项目及有科技特派员作为承担人员的项目。
③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5、农村信息化示范项目
①要以设区市为单位,建设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体系,上联省级平台,下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及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开展资源共享、便捷高效、专家与农民有效互动的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
②申报地区农村科技信息化工作基础良好,承担单位的技术开发和信息服务能力强,具备专门场所、专职人员和相配套的软硬件条件,初步构建了信息服务团队。
③泉州、南平、莆田3个原试点地区本年度暂不申报。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6、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示范项目
①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园区、行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成果转化载体建设,开展农业成果的集成配套和中试、转化,解决周边地区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
②申报项目须体现区域农业发展方向,通过项目实施能形成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综合效益显著的规范化技术,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③承担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设施、较强的科技开发和转化能力,主导产业和产品在该行业有明显优势,如为企业,应是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作为技术支撑。优先支持有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承担人员的项目。
④每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可限额推荐1项,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项目研发起止时间及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
除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需按要求提供申请书纸质材料外,其他申报项目不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但各推荐单位应提交项目报送函和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一式2份报我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四、申报推荐数
推荐单位 | 申报项目推荐数 | 其中 | ||
科技富民强县示范 | 城镇化与村镇建设科技示范 | 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示范 | ||
福州市科技局 | 15 | 1 | 1 | 1 |
莆田市科技局 | 11 | 1 | 1 | 1 |
泉州市科技局 | 21 | 1 | 1 | 1 |
漳州市科技局 | 20 | 1 | 1 | 1 |
龙岩市科技局 | 15 | 1 | 1 | 1 |
三明市科技局 | 22 | 1 | 1 | 1 |
南平市科技局 | 22 | 1 | 1 | 1 |
宁德市科技局 | 22 | 1 | 1 | 1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3 | | | 1 |
附件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及申报推荐数
一、重点支持方向
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等项目作为支持重点,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
二、项目类型
创新资金项目按照申请主体分为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三、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及项目应满足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10年度申报条件。
(二)申请额度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
1、必要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
(3)科技查新报告。
(4)如项目属于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则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2、或有附件:
(1)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2)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4)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5)曾列入各级政府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及项目应满足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10年度申报条件。
(二)申请额度
申请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
1、必要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
(3)科技查新报告。
(4)如项目属于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则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5)企业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有关证明。
2、或有附件:
(1)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2)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4)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5)曾列入各级政府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五、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按财政部、科技部《关于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企[2006]73号)的要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培育,重点支持服务创新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促进创新创业资源集聚、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通过项目支持推动服务机构建设向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一)申请项目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重点支持区域性、行业性的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机构。省属及省属以上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不在本次支持范围之列。
2、单位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
3、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
4、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具有较好的服务基础和一定的服务能力。
5、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60%以上。
6、各类服务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本年度为不低于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共享服务,服务场地在500㎡以上,设备种类不低于30种;
(2)专业技术服务:具有不低于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明确服务对象;本年度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本年度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工艺改进等行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项;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本年度促成技术转移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本年度成功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3项。
(二)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有关说明
1、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区域内的相关行业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2、支持内容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
①试验、检测、装备及设施共享服务;
②软件共享服务;
③专业技术数据共享服务。
(2)专业技术服务
①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产品及工艺设计、技术标准设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相关服务;
②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
(3)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①技术经纪与技术(产权)交易服务;
②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提供的技术供需对接服务;
③与技术转移相关联的技术集成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3、支持方式、用途
项目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2010年度已产生的相关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一般不超过30万元。对已获得政府持续稳定用于公共技术服务专项资金保障的服务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
(1)因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净支出(开展上述服务的总支出扣减政府补助等收入的余额);
(2)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降低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
(3)为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举办的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
4、项目的后续管理
该类项目立项后,不签订合同、不验收。
(四)申请项目的必要附件: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专职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表。
3、2010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收入明细表。
4、2010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5、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和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
(五)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格式参照科技部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一式3份
六、申报项目研发起止时间及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
除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需按要求提供申请书纸质材料外,其他申报项目不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但各推荐单位应提交项目报送函和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一式2份报我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七、申报推荐数
推荐单位 | 申报项目推荐数(项) | 备注 | |
总数 | 其中服务机构补助 | ||
福州市科技局 | 60 | 6 | 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不得低于推荐数60%。 |
泉州市科技局 | 60 | 6 | |
漳州市科技局 | 20 | 3 | |
龙岩市科技局 | 20 | 3 | |
三明市科技局 | 20 | 3 | |
南平市科技局 | 20 | 3 | |
莆田市科技局 | 20 | 3 | |
宁德市科技局 | 20 | 3 |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10 | 2 | |
合计 | 250 | 32 |
附件3
2011年省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申报代码表 | ||||
业务处室 | 计划类别 | 重点领域 | 优先主题 | 代码 |
星火计划办公室 | 星火计划 | 星火计划项目 | 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 | 2011S0101 |
城镇化与村镇建设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 2011S0102 | |||
科技人员农村创业示范项目 | 2011S0201 | |||
农村科技创业组织培育示范项目 | 2011S0202 | |||
农村信息化示范项目 | 2011S0301 | |||
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示范项目 | 2011S0302 |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 | 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 | |
一般创新项目 | | |||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创新项目 | | |||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 |
附件4
2011年省科技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
推荐单位(盖章): | 计划类别: | | 单位: | 万元 | ||
序号 | 受理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负责人 | 总投资 | 申请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注:请按计划类别项目分别制表 |
附件5
指南代码:
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申 请 书(格式)
项目名称: | |
推荐单位: | |
项目申请单位: | (盖章) |
项目负责人: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申请日期: | |
一、基本信息
单位:人、家、项、万元、米2
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
成立时间 | | 法人类型 | | 法人代表 | | |||||||||||||
法人代码 | | 通讯地址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地域范围属性 | ¨全国 ¨省 ¨地市 ¨区县 ¨乡镇 ¨其它 | 上级主管单位 | | |||||||||||||||
主营业务 | | |||||||||||||||||
2010年申请单位主要指标 | ||||||||||||||||||
职工人数 | | 专职服务团队人数 | | 大学以上学历 | | |||||||||||||
总资产 | | 固定资产 | | 技术装备原值 | | |||||||||||||
营业收入 | | 其中: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 | |
| ||||||||||||||
技术服务种类 (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 ¨ 中小企业创新资源共享服务 ¨ 中小企业技术专业化技术服务 ¨ 中小企业技术转移服务 |
| ||||||||||||||||
其 中 | 创新资源 共享服务 | 设备种类 | | 场地面积 | |
| ||||||||||||
专业化 技术服务 | 2010年 运营费用 | | 2010年 成功案例数量 | | 培训 次数 | | 培训 人次 | |
| |||||||||
技术转移服务 | 2010年 技术转移 成交金额 | | 2010年促成技术 转移项目数量 | |
| |||||||||||||
申请项目2010年服务 中小企业数量 | | 申请项目2010年 服务中小企业项次 | |
| ||||||||||||||
申请项目2010年服务中小企业运营成本 | | 申报项目2010年为中小 企业提供服务收入 | |
| ||||||||||||||
政府已补助金额 | | 申请补助资金金额 | |
| ||||||||||||||
二、项目运行情况(技术服务业务开展的总体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述
主要包含:单位性质、人员构成、主要从事的业务等。
(二)服务实施保障
团队专业化水平及核心优势、基础条件、规范化管理程度、运营保障条件、技术成果及服务资源的储备以及整合外部资源提供服务的能力等。
(三)服务内容
1. 开展的技术服务业务内容、服务模式和手段;
2. 现有资源使用效率情况;
3. 填写公共技术服务实际支出明细表。可补助的支出类型包括:
(1)围绕“补助资金项目”支持的服务业务,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净支出(总支出扣减政府补助、社会赞助等收入的余额);
(2)围绕“补助资金项目”支持的服务业务,为中小企业降低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
(3)围绕“补助资金项目”支持的服务业务,举办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
2010年公共技术服务项目实际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金额 | 支出说明 |
| | | |
| | | |
| | | |
(四)服务绩效
技术服务业务开展所取得的效果,内容包括:带动产业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产品升级和附加值提高、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以及产生的经济及社会效益等。
(五)2010年度开展技术服务的典型案例:需写明被服务企业名称、联系方式、提供服务的内容、开展的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等。要求列举3~6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描述500字左右。
三、项目申请书附件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专职服务团队人员组成表
序号 | 姓 名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特长 | 所负责的业务 |
| | | | | | |
(三)2010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2009年度财务报表和申报时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备注: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收入明细表。
(四)其他相关附件(按照技术服务类型,提供相对应附件)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还需提供附件包括:
(1) 服务场地证明(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和设备清单;
(2)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 被服务 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使用的 设备名称 | 收费情况 |
| | | | | |
⑶ 设备使用作业单(作业单要体现用户名称、联系方式、使用设备种类、使用计时、服务收费及成本支出等项内容,并加盖用户印章);
(4)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
2、专业技术服务还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服务内容 | 企业经营的产品和技术需求 |
| | | | | |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服务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运营成本支出凭证或票据。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还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转移技术的名称 | 完成技术交易额(万元) |
| | | | | |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中介)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⑷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