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
结项审批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质量,把好项目成果“出口关”,着力推出具有省级项目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维护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权威性和良好声誉。经省社科规划办研究决定,2011年度之后(含2011年度)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负责鉴定结项。凡2011年度之后(含2011年度)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使用2012年2月修订重印的《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项时登录校社科网下载项目《审批书》。
校社科处
2012年2月13日
附件:2012年省社科结项审批书 Word 文档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