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学工〔2011〕4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师大办〔2006〕6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后再公示,学校批准,决定减免王桂英等605位同学2010—2011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总额为人民币1816000元(壹佰捌拾壹万陆仟元整)。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闽师学工〔2011〕4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师大办〔2006〕6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复核后再公示,学校批准,决定减免王桂英等605位同学2010—2011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总额为人民币1816000元(壹佰捌拾壹万陆仟元整)。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