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国传统佳节—春节将至,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同学都能顺利回家与亲人团聚,共度佳节,感受“学校与你一路同行”的温暖,经研究决定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返乡路费不足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补助标准:
省外学生每人400元,省内学生每人200元。
三、补助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次返乡路费补助实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公开申报制度。凡返乡路费不足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
2.自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登陆奖助贷管理系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省内)申请表》或《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省外)申请表》。年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三天。
3.返乡路费补助发放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转入由受助学生本人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中。
4.各学院要想方设法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各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教育,使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假期。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