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高校2009-201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闽委教宣[2010]25号)精神,我校拟推荐17名“省级三好学生”、1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6个“省级先进班集体”。现将我校推荐2010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2010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含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
二、推荐标准
推荐“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民主程序,“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推荐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虑。在推荐的过程中,免监考班级及其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拟推荐对象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二)各学院可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不超过1个(应用科技学院和信息技术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个);学生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 候选人不超过1名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不超过1名,学生数在1000-2000人的学院可多推荐1名“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分别多推荐1名“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和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校团委可推荐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候选人如同时符合“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三好学生”条件,可以兼报,不占名额。
(三)各学院把由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正式书面推荐意见一份(包括院内公示情况和对推荐对象的评价,A4打印)、由所在学院填写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附件1,单张80克A4纸正反面打印,其中主要事迹约800字)一式三份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2,单张80克A4纸正反面打印,其中主要事迹约1000字)一式三份于6月10日前报送旗山校区行政楼421学生处办公室(电话:22867243);同时报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情况一览表》(附件3、4,校内评审依据,要求写实,用词简洁明了)一式一份并发送电子版至E-mail:xgc@fjnu.edu.cn。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弃权。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