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吸引优秀学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进一步优化我校新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和招生工作需要,我校制定了《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新生奖励办法(修订)》。根据此办法,现将我校2010-2011学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对象是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体本科新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名单由招生办提供。
2、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等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金额度分别为10000元、5000元、3000元。
3、符合条件的新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在本学院内对符合评定条件的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助学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