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专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1

各学院:

春节将至,为了让我校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平安、顺利返乡与亲人团聚,共度新春佳节。做好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返乡路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返乡路费不足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补助标准:

省外学生每人400元,省内学生每人200元。

三、补助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次返乡路费补助实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公开申报制度。凡返乡路费不足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最后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批。

2.自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登陆奖助贷管理系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省内)申请表》和《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省外)申请表》。年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三天。2011117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福建师范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发放名单》(从奖助贷管理系统导出,一式三份)交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3.返乡路费补助发放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转入由受助学生本人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中。

4.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补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能平安、顺利返乡与亲友团圆,度过一个快乐而祥和的假期。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