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1

团师委〔20117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组织:

一年来,我校各级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干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提升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为繁荣校园文化和学生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学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113月—4

二、 评选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社团人数不少于40人,符合“五个一工程”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完备的社团管理制度,清晰的社团简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并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指导社团,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担任学校各级学生社团组织干部,热心社团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3.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社团活动,为繁荣校园文化和社团建设做出贡献;

4.竭诚服务社团成员,起先进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5.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现象。

五、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十佳学生社团

1.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 下载,并认真填写。

2)请附上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反馈等内容,并附上5张活动照片,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视频材料(DVD格式)等。

3以上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331(周四)下午2:00——5: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63.com

2.评选程序

1)院级学生社团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选拔推荐(各学院推荐1个候选社团,在上报名单前,在学院公示3天);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校级社团年终综合考核结果,推荐10个校级学生社团参评(拟推荐的学生社团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校团委老师、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组成),根据候选社团的风采展示评出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材料报送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推荐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经学院团委签写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

2以上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331(周四)下午2:00——5: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63.com

2.评选程序

(1)优秀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校级社团干部另行评定,不占学院名额)。

(2)各学院拟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校级拟推荐的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审核确定。

六、表彰办法

所有受表彰的社团及个人,由校团委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在今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表彰。

七、联系人

  禧13625090943;黄少颖15059453889。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〇一一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