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师委〔2011〕7号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组织:
一年来,我校各级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干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提升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为繁荣校园文化和学生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学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11年3月—4月
二、 评选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社团人数不少于40人,符合“五个一工程”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完备的社团管理制度,清晰的社团简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并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指导社团,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担任学校各级学生社团组织干部,热心社团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3.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社团活动,为繁荣校园文化和社团建设做出贡献;
4.竭诚服务社团成员,起先进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5.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现象。
五、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十佳学生社团
1.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 下载,并认真填写。
(2)请附上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反馈等内容,并附上5张活动照片,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视频材料(DVD格式)等。
(3)以上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3月31日(周四)下午2:00——5: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63.com。
2.评选程序
(1)院级学生社团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选拔推荐(各学院推荐1个候选社团,在上报名单前,在学院公示3天);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校级社团年终综合考核结果,推荐10个校级学生社团参评(拟推荐的学生社团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校团委老师、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组成),根据候选社团的风采展示评出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材料报送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推荐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并经学院团委签写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
(2)以上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3月31日(周四)下午2:00——5: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63.com。
2.评选程序
(1)优秀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校级社团干部另行评定,不占学院名额)。
(2)各学院拟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校级拟推荐的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审核确定。
六、表彰办法
所有受表彰的社团及个人,由校团委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在今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表彰。
七、联系人
林 禧13625090943;黄少颖15059453889。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