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组〔2022〕17号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各基层党组织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15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下拨2022年基层党建经费,具体额度见附件。党员人数以2021年底的党内统计数据为准。同时,有经费自主支配权的单位要按不少于学校下拨基层党建经费的50%配套本级党建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确保经费配套到位。
请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基层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推进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党建经费使用书面报告报校组织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