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教师申报、单位推荐、校外专家评审、校内会评投票,确定2021年校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2项,其中重大项目6项、委托项目9项、一般项目7项(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研究周期为2年(从2021年9月起至2023年9月)。
二、经费资助
各类项目首期经费资助标准如下:重大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委托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三、经费管理
(一)经费预算
为适应学校“零基预算”财务管理要求,避免未开支的项目经费年末被学校收回,各项目可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资助额度,自主决定一年开支或分两年开支,并相应做好年度经费预算,教务处将根据各项目报送的年度预算金额进行拨付。
各项目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2),经学院(部)审定后,由单位统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上述两份电子文档邮件发至jwcjxk@fjnu.edu.cn(附件2命名方式:“负责人+项目名称”,附件3命名方式:“单位+2021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单位整体文件命名方式:“单位+202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经费预算”。纸质版可开学后报送)。预算表经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处备案,作为经费支出的依据。
(二)经费管理
教务处将各单位获批立项的项目经费分年度统一打包拨到各单位的“新文科专项经费账户”。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对项目经费进行分项管理,并建立项目经费收支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四、其他要求
(一)各项目应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开展研究工作,所在单位应对项目加强指导和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教务处对项目研究情况实行监督管理,项目立项一年后将组织开展中期考核与现场答辩,并根据考核答辩情况,遴选不超过三分之二的项目继续进行二期资助。答辩不达标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仍不达标的,取消立项资格,并收回其剩余经费。
(三)各项目应顺应新文科建设发展新形势、新需求,积极探索适合学校、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模式、新方法,项目成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各项目要深入开展新文科建设与改革研究并依托这些项目冲击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评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以上的,再追加20万建设经费,获得一等奖的,追加10万经费。
附件:1.2021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名单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经费预算表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二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名单.xlsx